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礼物(莫斯)

在马塞尔·莫斯看来,礼物同时是自由的又是有义务的。 赠予者与对方结下纽带;接受者则欠下一份回礼。因此,礼物既不是买卖,也不是不带后果的馈赠,而是人与人之间的一条纽带——也是共同体得以形成的最古老形式之一。

本词条讨论莫斯对礼物的分析及其对利他主义的意义,而非他的全部著作。

人物简介。 马塞尔·莫斯(1872–1950),法国社会学家与民族学家,埃米尔·涂尔干的外甥与学生。他的 Essai sur le don(《礼物》)于 1925 年问世,是社会科学中被引用最多的文本之一。

译者说明:凡德文原文依据德文版(Suhrkamp 1990)引用莫斯之处,引文保留德文,其后附上我们自己的中文译文,标注「本文自译」;该译文并非取自任何已出版的中文译本。取自法文原著(Essai sur le don)的术语保留法文。

马塞尔·莫斯所说的礼物是什么?

莫斯研究了有关波利尼西亚、美拉尼西亚、安达曼群岛和美洲西北海岸诸社会的记述,以及古罗马、古印度、日耳曼和凯尔特的法律。他处处发现同一种模式:看似赠礼的给付,实际上具有约束力——「der Theorie nach freiwillig, in Wirklichkeit verpflichtend gegeben und erwidert」〔本文自译:理论上是自愿的,实际上却是有义务地给出和回报的〕。

莫斯把这类交换形式称为总体呈献(prestations totales):它们同时是经济的、法律的、宗教的和节庆的。交换的不仅是物品,还有礼节、宴会、服务与婚姻。因此,礼物不是边缘现象,而是共同生活的基本框架之一。

礼物是自愿的还是义务的?

两者皆是。莫斯描述了三项义务:

  1. 给予。 富有者或有能力举办宴会者,必须给予。
  2. 接受。 在这些社会中,拒绝礼物无异于表示敌意。
  3. 回礼。 未能适当回报的人会失去声望,并可能沦为债奴。

自由在于形式,约束在于实质。莫斯的结论性表述是:人们的给予是 librement et obligatoirement——自由而又有义务的。这种义务是纽带,而非惩罚。 在所考察的社会中,宴会与争斗近在咫尺;礼物是彼此相遇而不相互伤害的方式——用莫斯的话来说:彼此对峙而不相互残杀,彼此给予而不牺牲自己。

「礼物之灵」是什么意思?

莫斯依据的是毛利语中的 hau 一词:一件礼物(taonga)承载着赠予者的某种东西,一种力量(mana),它力求回到赠予者身边。因此必须回礼。这一解释在民族学中颇有争议:雷蒙德·弗思、克洛德·列维-斯特劳斯和马歇尔·萨林斯对 hau 各有不同的解读,而安妮特·韦纳则指出,有些物品恰恰因为人们在给予的同时保留它们而具有力量(Sahlins 1972;Weiner 1992)。

哈拉尔德·阿尔克在他的书中从自己的视角描述了同样的经验:在制作过程中,制作者的精神流入物品之中,而一份礼物承载着赠予者的意图——因此它也会形成约束。莫斯把这种纽带描述为共同体的黏合剂,哈拉尔德·阿尔克则建议留意:随着一份礼物,自己接受了怎样的纽带。

礼物是无私的吗?

不是——但也不是自私的。莫斯称之为「uneigennützig und verpflichtend zugleich」〔本文自译:既无私又有义务〕,一种居间之物。美洲西北海岸的夸富宴(potlatch)最清楚地显示了这一点:赠出或毁掉最多财物的人,获得最高的地位。莫斯还明确发问:在我们这里,情况真的大不相同吗——财富在这里不也首先是支配他人的手段吗?

由此,礼物恰好处于人们通常对立起来的两极之间:它既不是纯粹的利他主义,也不是纯粹的利己主义,而是两者兼有——正因如此,它才经久可靠。按照乔纳森·帕里的看法,寻求「纯粹」、不带后果的礼物的人,寻求的是一种现代观念,它直到人们把市场与馈赠严格分开之后才出现(Parry 1986)。

无法回报的礼物为何令人难堪?

因为它使受礼者陷入一种无法摆脱的亏欠。莫斯写道,施舍至今仍会伤害接受它的人。

我们的解读: 这里正是良好帮助的核心所在。互惠并非始于需要认可的赠予者,而是始于需要回报可能的受礼者——通过致谢、通过自己的贡献、通过传递给第三方。平等相待的帮助意味着:承认对方是一个自己也有东西可以给予的人。研究对这两方面都有支持:感恩会增强助人的意愿(Grant & Gino 2010),而仪式性的礼物可以被理解为相互的公开承认(Hénaff 2019)。

现代失去了什么?

莫斯写道,homo oeconomicus(经济人)「nicht hinter uns, sondern vor uns」〔本文自译:不在我们身后,而在我们前方〕:人成为一台「Rechenmaschine」〔本文自译:计算机器〕只是不久以前的事,所幸我们还没有完全走到那一步。他希望我们即便成为更好的会计,也仍然不只是单纯的金融家。

按照这种解读,失去的并非某种和谐——在所考察的社会中并不存在和谐。失去的是交换的道德性质:物品把人们彼此联结起来,而不只是供养他们。民族学家 E. E. 埃文斯-普里查德在为莫斯所写的导言中这样概括:在那里,物品的交换不是机械的行为,而是一种道德行为,它建立并维系着人际关系。哈拉尔德·阿尔克(以 Rik van Leeven 之名)的小说讲述的也是同样的事:和平的社会懂得待客之道——以及它加诸客人的义务。

谁来担保互惠?

在这里,我们把莫斯与我们自己并列呈现,不抹平其中的对立。

我们对消费的看法也属于此列:无节制的大众消费是恶劣生活条件的后果。不能过上充实生活的人,会试图用消费来填补空缺。利用这一点的经济是受管制的经济,而非个体主义的经济;在人们能够自由发展的地方,消费问题的范围要小得多。莫斯本人对他那个时代的送礼习俗看得更为友善:他欣喜于并非一切都已归结为买与卖。

今天的研究怎么说?

Tobias O. R. Alke 在 2017 年对此写了什么?

在 Ausgewählte Perspektiven des Altruismus(《利他主义的若干视角》,2017)一书中,莫斯是十个核心视角之一。Tobias O. R. Alke 在书中强调:莫斯不仅要求整体性,他本人也以整体的方式论证;他打破了在慈善语境中对互惠的排斥;而个人是以「个体主义—团结」的方式融入共同体的。

对照法文原著的复核表明:这些核心观点站得住,有些甚至比 2017 年更为有力——尤其是互惠,莫斯是从受礼者一方来为其奠定基础的。而 2017 年的三种解读则站不住:那些社会中的物品流通并非「没有强制」(ohne Zwang),而是有义务的;「强制」(Zwang)与「社会谎言」(soziale Lüge)在莫斯那里描述的是礼物本身,而非现代的「送礼狂热」(Geschenkewahn);至于现代经济需要集体主义这一论点,莫斯不能作为证人。集体主义仍是作者用来指称与国家交织在一起的大众经济的概念。新版对此有所注明。

这在实践中意味着什么?

相关词条

互惠 · 通过劳动分工而来的团结(涂尔干) · 利他主义 · 利己主义 · 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 · 使我们更强的共同体 · 仁爱与利他主义 · 人的亲社会本性

常见问题

马塞尔·莫斯所说的礼物是什么——浅显地说?

在莫斯看来,礼物是一份自由给出、却仍带来义务的赠品:有义务接受它,也有义务回报它。它既不是买卖,也不是不带后果的馈赠,而是人与人之间的一条纽带。莫斯在 1925 年以波利尼西亚、美拉尼西亚和美洲西北海岸的社会,以及古罗马、古印度和日耳曼的法律为例说明了这一点。

礼物包含哪三项义务?

给予、接受与回礼。在莫斯所考察的社会中,拒绝礼物或不予回报的人会失去声望——甚至引发争端或沦为债奴。莫斯把这概括为一句话:人们的给予是「frei und verpflichtend」(本文自译:「自由而又有义务地」)同时进行的。

礼物是无私的吗?

既非全然无私,也非自私。莫斯称之为一种居间之物:它缔结纽带、带来声望与和平,却也可能造成等级与依附。由此,它处于利他主义与利己主义之间。

礼物为何会令人难堪?

因为当受礼者无力回报时,礼物会使其陷入亏欠。莫斯写道,施舍至今仍会伤害接受它的人。因此,好的帮助会给对方留下回报的可能——通过致谢、自己的贡献,或将其传递下去。

莫斯在今天意味着什么?

他的观察依然成立:互惠是一种几乎见于一切道德观念的规范,而实验表明,人们会以更多的投入来回应慷慨的薪酬。莫斯本人把社会保险和合作社视为礼物的现代形式——在国家作为担保者这一点上,我们与他意见相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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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— 本词条首个简体中文版本。

来源

  • Marcel Mauss: Essai sur le don. Forme et raison de l’échange dans les sociétés archaïques. In: L’Année sociologique, nouvelle série, Bd. 1 (1923–1924), Paris 1925, S. 30–186. 德文版:Die Gabe. Form und Funktion des Austauschs in archaischen Gesellschaften. Suhrkamp, Frankfurt/M. 1990.
  • E. E. Evans-Pritchard: Introduction. In: Marcel Mauss: The Gift. Cohen & West, London 1954(德文版中作为序言)。
  • Tobias O. R. Alke: Ausgewählte Perspektiven des Altruismus. Kyborg Institut & Verlag, 2017. ISBN 978-3-96104-027-8 —— 章节 „Marcel Mauss“ 与 „Reflexion von Marcel Mauss zum Diskursüberblick“。
  • D. Harald Alke: Mahatma – Die große Seele der Natur(回忆录);Lexikon;Das große Handbuch Horus Energiepyramiden. Kyborg Institut & Verlag. —— Rik van Leeven(D. Harald Alke 的笔名):Transferstation;Goldene Fäden(小说)。
  • Alvin W. Gouldner: The Norm of Reciprocity: A Preliminary Statement. In: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25 (1960), 161–178. doi.org/10.2307/2092623
  • Marshall Sahlins: The Spirit of the Gift. In: Stone Age Economics (1972), Routledge 新版 2017, 134–167. doi.org/10.4324/9781315184951-4
  • Jonathan Parry: The Gift, the Indian Gift and the ‚Indian Gift‘. In: Man 21 (1986), 453–473. doi.org/10.2307/2803096
  • Annette B. Weiner: Inalienable Possessions. The Paradox of Keeping-While-Giving.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2. doi.org/10.1525/9780520911802
  • George A. Akerlof: Labor Contracts as Partial Gift Exchange. In: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97 (1982), 543–569. doi.org/10.2307/1885099
  • Ernst Fehr, Georg Kirchsteiger & Arno Riedl: Does Fairness Prevent Market Clearing? An Experimental Investigation. In: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08 (1993), 437–459. doi.org/10.2307/2118338
  • Joseph Henrich u. a.: ‚Economic man‘ in cross-cultural perspective: Behavioral experiments in 15 small-scale societies. In: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28 (2005), 795–815. doi.org/10.1017/S0140525X05000142
  • Adam M. Grant & Francesca Gino: A little thanks goes a long way: Explaining why gratitude expressions motivate prosocial behavior. In: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98 (2010), 946–955. doi.org/10.1037/a0017935
  • Marcel Hénaff: The Philosophers’ Gift. Reexamining Reciprocity. Fordham University Press 2019. doi.org/10.5422/fordham/9780823286478.003.0003
  • 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: The Use of Knowledge in Society. In: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35 (1945), Nr. 4, S. 519–530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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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Tobias O. R. Alk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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